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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彩体育:多名律师涉重庆打黑案遭拘 被指用人脉影响案件

发布时间:2024-11-22 05:37:23
来源:杏彩体育APP下载 作者:杏彩体育官网入口

  李庄是否真的是一名“黑律师”?在法律作出公正判决之前,外界无法得出最终结论。但即便如此,他还是让外界产生了一个疑问:与重庆黑恶势力有牵连的“黑律师”到底有多少?据当地媒体报道,到目前为止,已有多名重庆律师在扫黑行动中被调查,有的涉黑,有的涉嫌经济犯罪。这些涉案律师中,就包括曾获“重庆首届十佳女律师”称号的胡燕瑜。

  胡燕瑜于1994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2001年创办重庆智博律师事务所,出任主任。这位美女律师,是被重庆涉黑官员乌小青拖下水的。

  乌小青落马前,曾担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重庆市法官学院院长,在当地司法系统有很大的影响力。他利用手中职权,将胡燕瑜“发展”为自己的后,就开始不断为其介绍、安排案源。这在重庆司法界是公开的秘密。当地的一名司法官员透露:“乌小青帮助胡燕瑜获得的利益,至少在6000万元以上。其中最知名的例子是,某银行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一个案件,标的达数亿元。乌小青人为地设置障碍,久久不予执行,目的就是强迫银行更换律师。当胡(燕瑜)成为该执行案的代理律师后,乌(小青)便积极展开工作,在一个月内成功执行。”据称,仅此一案,胡燕瑜就得到了4000万元的代理费。

  2007年,胡燕瑜突然转让了自己苦心经营多年的律师事务所,北上首都。她对外公布的说法是,她想到北京发展。但知情人士称,胡燕瑜远走北京,是因为靠山出了问题——此前不久,乌小青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任上“蹊跷下课”,赋闲一段时间后才出任重庆市法官学院院长一职。

  2009年6月4日下午,的工作人员赶赴重庆,对乌小青实施“”。胡燕瑜闻讯立即外逃,但在广东境内被有关部门控制。11月28日,乌小青在重庆市第二看守所身亡,他和胡燕瑜之间的交易内情,由此变得更加迷雾重重。

  侯杰在重庆律师界有“江湖及时雨”之称。他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先后在重庆市检察院的反贪、起诉、研究室等部门工作,其中在反贪局干了13年。1998年,他辞去公职,下海当起了律师,并于2005年创办玉鉴律师事务所。在重庆市检察院的工作经历,使他在当地公检法系统拥有了丰富的人脉。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几个月前,重庆警方开始办理一起涉黑案件。侯杰受托为该案的犯罪嫌疑人做辩护。他拿到250万元的律师费后,“给警方负责办理此案的负责人奉上了巨额贿赂,以换得警方在将犯罪嫌疑人移交给检察院时,称其‘犯罪情节较轻’……不料,这名负责人在打黑风暴中被抓获,很快供出了他。”今年7月2日,侯杰被警方羁押。

  一位法律界人士在谈到侯杰案时说:“重庆一些有关系的律师,其关系网遍布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和监狱,活动能量很大。”在他们的“帮助”下,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判刑期限和量刑罪名等,都能被篡改。“这样的律师,最受黑恶势力的青睐。”

  此外,近期被曝光的“黑律师”,还包括重庆富国律师事务所主任陈仕谟、律师陶益珍。他们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张弢“交情颇深”,而张弢因收受巨额贿赂落马后,他们与其进行权钱交易的黑幕也随之浮出了水面。

  那么,全国到底又有多少“黑律师”?“很多当事人见到我之后,首先要问:‘你跟××法官熟吗?’‘你能把××法官约出来吃饭吗?’他们最关心的是我能不能跟法官拉上关系。”说起这些工作中的经历,北京某知名律师颇为无奈,“律师行业的确存在‘潜规则’。有时候,一名律师想要打赢官司,必须和一些心术不正的法官拉关系。”

  2009年7月12日,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原院长郭生贵,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他所收受的赃款中,有相当一部分来自一些不法律师。庭审资料显示,从1999年至2002年,经郭生贵介绍,北京市宜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汝平,代理了在西城区法院诉讼的多起案件。其间,张汝平向郭生贵行贿200万元。

  2009年6月,曾因替上海知名企业家郁知非辩护而名噪一时的安徽著名律师张铁锋,因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后又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根据我国现行《律师法》的规定,这意味着,他将不能继续从事律师职业。在任安徽纬纶律师事务所主任期间,张铁锋先后向6名法官行贿,以此让法官在办理其代理的案件时予以照顾。

  多数接受环球人物杂志记者采访的律师,甚至包括一些法官和检察官都认为,如今,在司法部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送礼、找关系的情况时有发生。送礼、找关系的人当中,不乏律师的身影;而收礼的则大多是公检法系统内的一些贪腐分子。二者结成利益共同体,使某些案件成为他们敛财的工具。江湖上“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规矩”,在他们那里成了一种“职业理念”。

  “很多当事人会委托律师去给法官送钱,有些律师虽没有指使当事人送钱,但持认同态度。有些律师因为担心无法为当事人办成事,会直截了当地告诉当事人自己认识什么人,有多少关系,可以办成什么样的事情。而当事人则认为,如果败诉,再审的道路很漫长,而且花的钱比一审时直接送给法官的钱还要多,所以不如在一审时多送一些。”一位律师告诉环球人物杂志记者,“一个向当事人家属直接要钱、声称能‘捞人’的律师,如果不是吹牛,就是在公检法系统内有较深的关系,或者自己就是从公检法系统出来的。实际上,这些人都称不上是律师,不过是司法掮客。他们不需要什么法律专业知识,对他们来说,有人脉、花钱就可以摆平官司。”

  对于这些不正常现象,有的律师忧心忡忡地说,长此以往,“那些凭专业能力做事的律师,将越来越接不到案子,会逐渐被边缘化;而那些司法掮客,却可以活得很好。”

  12月18日,刚上任不久的重庆市司法局长林育均,在谈到“律师造假门”事件时强调,对于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从事的不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

  林育均说:“一些律师成天在外面跑业务,眼睛只盯在了车子、票子和房子上,把经济效益看得过重,而忽视了社会效益,当起了‘三子’律师,长此以往不出事才怪。”他还说:“律师是代表正义的职业,什么都可以缺,但就是不能缺德,缺了德就容易出问题。”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界人士,告诉环球人物杂志记者,时下,对“黑律师”们来说,“捞人”多少,是衡量其“能力”大小的一个重要标准。谁“捞人”多,谁就越有名气,就越能发财。他认为,“捞人”二字成为一些律师津津乐道的话题,本身就是对法律和正义的嘲弄。

  种种黑幕使得中国律师界陷入了严重的信任危机。中国的绝大多数律师,都是清清白白地凭本事吃饭,本不该承受这样的“惩罚”。如何才能还他们以清白?接受环球人物杂志记者采访的多位律师都表示,最关键的一点是,要完善我国的法律机制,给律师们提供一个优质的执业环境;其次,对整个律师界来说,要形成群起“黑律师”的风气,使“黑律师”们在这一行业中无立锥之地;其三,律师界从业人员要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不要做律师界的“缺德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