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之风险因素。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拟以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99,200,0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35,904,000元(含税),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精密激光焊接设备及自动化解决方案供应商,专业从事精密激光焊接机及激光焊接自动化成套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动力电池、汽车制造、五金家电、消费电子、光通讯等制造业领域。
激光焊接机由激光器和焊接头组成,激光器是激光焊接机的核心部件。工作台由移动平台和运动控制系统组成。激光焊接自动化成套设备主要是指根据特定客户的应用需求,结合电气自动化、机械工艺等其他门类设计,由加载了自动化系统软件、应用环境设计的激光焊接机、工作台共同组成的自动化成套设备及解决方案,将若干个激光焊接机及工作台的工作功能整合至自动化流水线中,实现全自动作业,从而达到精准、高效、可控的工艺目标。
公司产品主要为激光焊接设备,产品呈现非标定制化的特点,需要根据客户特定需求进行个性化设计和定制,以研发设计为核心,依托研发设计方案,通过对外采购标准化零件、出具设计图给零部件厂商加工进行定制采购、自主生产加工等方式获取生产所需零部件,生产部门根据工艺流程、图纸及作业指导书进行模块化组装集成,再进行总装调试,最终向客户提供激光焊接设备并以此获取收益。
公司研发模式以自主研发为主,部分基础性项目与大学及研究所进行产学研合作研发,公司研发部门以市场动态、客户需求为导向,研发内容主要由激光器研发、焊接工艺研发、自动化成套设备研发三部分组成。
公司产品具有非标准化特性,相应原材料型号较多。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采”辅以“基本库存”的形式进行采购活动。基本库存主要是针对日常耗用量大的标准件原材料,如线材、包材、开关、电源等;以销定产-以产定采则是针对根据客户订单定制的非标准化部件,如机加钣金件、部分光学材料等。
公司生产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形式。即接受客户订单以后,研发部门按照客户确定的产品规格、供货时间、应用要求和数量进行设计和技术拆解,并配合PMC部门制定生产计划,由生产部门组织生产。生产过程中标准零部件对外采购,非标准零部件公司向厂商提供自身设计的图纸进行定制采购或自主生产,生产部门根据工艺流程、图纸及作业指导书进行模块化组装集成,再进行总装调试。
公司国内销售采用直销的模式。公司产品主要为定制化激光焊接设备,销售人员及工程师需根据客户的技术参数、产能期望值、生产现场环境及布局等需求进行个性化设计,提供客户认可的产品设计方案,签订销售合同,待产品交付给客户后,还需要进行现场组装、调试并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公司产品国外销售采取直销与代理商销售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C)—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根据公司具体业务情况,公司所在的细分子行业为激光加工设备制造业,属于高端装备制造行业范围。
根据中国科学院武汉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2020年中国激光产业发展报告》,受益于动力电池、OLED、汽车、钣金、PCB等加工设备的需求,全球激光器市场规模呈现出良好的上升趋势。2019年全球激光器销售额增长9.9%,2020年预计销售增长率为10%。在行业规模基数较高的情况下,仍保持较高的成长率,表明国内激光设备产业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时期。未来随着我国制造业水平的提高和精密化程度提升,并受到国家节能减排、劳动力成本上升等因素的影响,传统产业业务转型的需求日益迫切,需要新的技术和设备来提升生产效率和质量,激光焊接技术及设备的引进能有效提升生产厂商自动化程度及产品质量,加快产品更新换代,满足市场对高质量产品的要求。激光焊接设备行业市场前景明朗,处于高速发展阶段。
从公司产品主要应用领域新能源动力电池行业来看:在全球范围内,新能源汽车取代传统燃油汽车趋势明显,2019年,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仅为2.5%,尚处于发展初期,2020年虽然受到疫情影响,新能源汽车销量仍然有接近10%的增长。工信部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5%左右,增长空间巨大。中国动力电池市场占据全球动力电池市场份额50%以上,成为全球第一大动力电池市场,可以预期,动力电池相关生产设备未来仍然有较大的市场需求。
激光焊接设备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涵盖技术应用较为广泛,涉及激光光学、电子技术、计算机软件开发、电力电源、自动控制、机械设计及制造等多门类学科,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需要强大的开发设计能力、工艺装备能力和制造能力,必须进行长期高强度的技术投入与资金投入。同时,激光焊接设备是需要对于针对客户要求进行独立设计的非标准化产品,其产品直接影响到下游客户的生产质量与效率,客户对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性能指标、稳定性以及维修保养服务有着严格的要求,因此下游客户倾向于选择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口碑、长期专注于激光设备制造业务、运行记录良好的供应商。所以激光焊接行业在技术与市场方面均具有较高的门槛。
根据中国科学院武汉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2020年中国激光产业发展报告》统计,2019年国内规模以上激光企业超过150家,其中年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的激光加工企业17家。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超10亿元,位居行业前列。由于公司产品与服务集中在激光焊接领域,所以公司在激光焊接细分行业更具领先地位。
公司在对激光焊接质量要求极高的动力电池领域的市场地位尤为突出,根据GGII数据统计的2019年动力电池装机量前十名企业均采用过公司的产品与服务,体现了行业龙头客户对公司产品及技术的高度认可。
公司最大的下游领域新能源动力电池行业,2020年在疫情的影响下依然获得增长,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销量超过132万辆,同比增长近10%,预计2021年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量有望达到200万辆。此外,电动两轮车、电动工具、无线吸尘器、便携式储能等产品也保持高速增长。另一方面,未来新能源汽车有向轻量化的发展的趋势,采用全铝或铝合金车身的车型会越来越多,由于激光焊接对铝及铝合金材料有更好的焊接效果,激光焊接技术将会更加多地用于新能源汽车制造。因此,可以预期动力电池及消费电池行业对激光焊接设备需求量仍有增长。
(2)针对簿金属材料如动力电池极片、手机内部的连接件等的短脉冲激光焊接设备应用热度持续提升。
(5)由于一体化集成复合型激光焊接设备的加工效果更好,传统的单一功能焊接设备逐渐被复合型设备所取代。
公司将密切关注激光焊接及应用领域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及发展趋势,调整研发方向,保持在激光焊接行业的技术领先地位。
本公司将深圳市联赢软件有限公司、惠州市联赢激光有限公司、UW JAPAN株式会社、惠州市联赢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联赢激光有限公司5家子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九之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此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3日以书面及邮件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韩金龙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董事会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法律责任。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
联系人:石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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