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产业整体自主研发能力,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有关规定,结合深圳市及坪山区产业发展定位规划,现就动力电池研发中心项目制定如下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
动力电池是新能源汽车的核心,而新能源汽车是汽车产业百年历史上的最大变革。本项目同时占领了目前我国发展需求的双高地,符合国家战略需求及深圳产业发展需求,项目建设具有非常迫切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
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和引导下,后疫情时代国内迎来经济复苏,2020年下半年以来新能源汽车销量持续飙升,体现出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信心普遍提升。预计未来几年新能源汽车迎来爆发式增长,从而带动动力电池产业蓬勃发展。
针对目前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在进行技术攻关的同时,须加快产业化建设,实现研发和制造同步进行,从而解决市场需求和性能提升等问题,对维持我国新能源汽车快速稳定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当前车用动力电池产能不足,用户购买新能源车需要排队等候,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新能源汽车的持续健康发展,迫切需要加快产业化升级,提升产能,实现全产业链的健康发展。虽然比亚迪走在行业前列,其自主研发的刀片电池和OA电池已搭载比亚迪各种车型大批量上市,但市场的需求和客户的订单需求出现爆发式的增长,对动力电池的产能及各项性能指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可实现产能和性能的双突破,可从源头破除供应链瓶颈,保障动力电池技术升级可持续性。
在补贴逐渐退坡的现实情况下,国内新能源车企要面对真正的市场化考验,性价比成为重要的市场化指标。受限于对Co,Li,Ni,Cu等材料的依赖,材料价格随供求关系波动大,很多车企不得不付出高昂的成本代价。唯有加大自主研发力度,研发出其他材料代替的方案,方能彻底把电池成本降低,以便应对市场政策变化。
项目建成后比亚迪将在深圳市坪山区形成“动力电池基础材料研发—极片和电芯研发及生产—模组研发及生产—新能源汽车装车应用”全产业链,提升电池的各项性能,持续为产品技术迭代更新提供支持,助力比亚迪不断扩大电动汽车市场,推动全球电动车行业发展并产生深远影响。同时,对解决新能源汽车发展“命脉”的动力电池产业链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保障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保持健康、稳定、安全发展,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核心产业链布局。
本项目组建了阵容强大、实力雄厚的项目团队,目前深圳研发中心已组成包含技术领域专家、博士、硕士等近600人的研发团队。员工中有多名专家曾参与国标的起草以及修订,有多名员工入选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计划及坪山区高层次人才计划,还有多人获得深圳市“技能菁英”等荣誉称号。
研发中心目前不仅汇集了大量的人才,还引进了不同领域的先进仪器设备,为研发工作的顺利提供保障。目前,已经可以完成从基本电池材料分析到电池包样品制造的各个研发流程,配备了包含材料表征、配方验证、工艺可行性分析、测试验证、仿真分析、中试等所需的各种硬件和软件设备。试验测试方面,目前拥有坪山、坑梓和陆河三大检测中心,测试中心已投资数亿元,购置步入式环境箱、电池包振动台、等多种先进的测试设备可满足机理研究、材料研究、电池电性能研究、安全及可靠性研究、系统功能研究等领域的研究和评估需求。仿真分析方面,公司已经购置了COMSO、MATLA、ANSYS等多款专业仿真软件,并配备了高性能计算的计算机集群。构建的多尺度的仿真分析平台,可以完成从微观的分子动力学到宏观的电池包物理性能的预测分析。中试产线方面,已购置包括激光焊接机、焊接工作站、静态测试仪、动态测试柜、等离子清洗机和包体气密性测试等设备。
截至2022年12月,已在动力电池领域累计申请已公开专利2372件,其中发明专利1171件,国际专利457件。且在2013年、2015年、2020年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目前研发中心已拥有市级动力与储能锂离子电池关键材料工程实验室和集团博士后企业创新实践基地,并和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大学和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等单位建立了产学研的合作关系,不仅可以开展技术研发方面的交流,还可以进行先进试验仪器及试验方法的共享。
本项目以突破动力电池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更小体积、更轻重量、更高功率密度、更低能耗、更安全的动力电池为目标,计划利用位于坪山区坑梓街道沙田社区秀禾路与丹梓北路交汇处西南角约1.3万平方米地块,建设厂房1栋、综合楼1栋,以及相关配套设施,打造动力电池研发中心。
根据项目建设规划,本项目总建筑面积50298平方米,其中厂房40698平方米,食堂4800平方米,办公4800平方米。用地规模、建筑规模、土地用途等最终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为准。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锂离子电池的研发,属于《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修订)》中鼓励发展类新能源产业中的A0202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能量型动力电池组(能量密度≥110Wh/kg,循环寿命≥2000次),电池正极材料(比容量≥150mAh/g,循环寿命2000次不低于初始放电容量的80%),电池隔膜(厚度15~40μm,孔隙率40%~60%)。
1.突破超长尺寸电芯制造的卡脖子技术,明确大尺寸电芯关键工艺及其参数范围,掌握行业领先的宽幅涂布与高速叠片技术;
2.攻克无模组动力电池系统集成核心技术,实现无模组动力电池系统高结构强度和轻量化的最优化,开发动力电池系统智能生产制造技术,实现高安全、高精度、低成本生产;后续电池系统将实现抗碰撞能力Y向≥1000KN,Z向抗挤压三点弯测试≥800KN;极致安全:整车时速50km/h,底部侵入切割电池20mm,不起火;
3.开发面向无模组动力电池系统的高精度电池管理系统,实现电池温度实时准确监测与快速加热/冷却管控,开发考虑一致性和老化状态的电池SOX状态全生命周期准确估计,实现集成动态控制、低温自加热的高精度电池管理系统的成熟应用;全寿命周期内全工作温度范围的SOC、SOP和SOH的估计误差≤±3%。
(三)项目投入使用时间:该宗地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建设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收文回执》后18个月内。
(四)投资强度: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项目用地的建筑面积,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项目的建筑物和设备投资额及地价款)≥5000元/平方米。
(一)用地规模:位于坪山区坑梓街道沙田社区秀禾路与丹梓北路交汇处西南角,用地面积13064.48平方米;
以宗地为单位,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不得转让,初始登记后不得办理分证;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用地单位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擅自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或变更的方式变相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上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前述股权转让是指导致企业控股权或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转让。
竞买申请人应当为符合《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等规定的遴选要求的企业。
在经营生产过程中,粉尘、废气、废水、废渣、磁辐射污染、噪声等的排放和产生符合国家、省、市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标准和要求。
备注:具体的用地规模、建筑规模、土地用途、规划设计要点、建设时限等以《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为准。
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的规定,现就该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31日。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方案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坪山区投资推广服务署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将在深圳特区报、深圳政府在线、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同时发布。联系人:杜小姐,联系电话。
联系人:石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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