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何颖思)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发布了《关于鼓励食品企业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的公告》(2024年第8号)(以下简称《公告》)。为进一步响应《公告》号召,结合广东省实际,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的倡议书,鼓励和引导全省食品生产企业积极主动落实改进措施。
省市场监管局倡议,在预包装食品最小销售包装的主要展示版面显著标注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最小销售包装有多层的,在其最外层包装上标注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采用“见包装物某位置”的形式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其指向应当具体清晰、描述准确、位置明显且易于查找。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应展示在食品包装外侧表面,不在食品包装内侧表面通过液态产品透射、折射等方式进行展示。
此外,倡议书提出,使用最小高度不小于3毫米、高度与宽度之比不大于3:1的文字、数字、符号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改进镭射喷码雕刻技术、钢印压字技术、激光打印、喷墨打印等日期标注技术和设备,字体应具备明显颜色,符合对比明显要求,同时确保持久清晰。
同一预包装内有多个单件预包装食品的,在外包装上以最早到期的单件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标注保质期到期日,或在外包装上分别标注每个单件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到期日。
采用分装方式生产的预包装食品,同时标注所分装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分装日期,以不晚于所分装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标注保质期到期日。
省市场监管局倡导全省食品生产企业迅速积极行动起来,加快优化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提升广东省食品生产企业形象,在进一步构建健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中展现企业的责任和担当,共同营造助推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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